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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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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1年度绿洲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的通知

日期:2020-12-10

“绿洲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简称“工程中心”),以绿洲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装备的技术创新与集成为核心,通过整合兵团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的科研、产业开发、成果产业化生产与成果推广等方面的优势,为新疆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研究与人才培养提供支撑。

为促进工程中心的建设及引领作用,增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所在领域的学术研究水平,推动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形成,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现将2021年度的绿洲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研究课题予以公布。

一、申请对象

开放课题基金主要资助对象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在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任职的科研及工程技术人员。申请课题需符合资助领域的研究方向,按规定程序填写申请表,经评议组审查择优批准。并优先支持在学术思想上具有创新性和新颖性或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

二、资助领域

根据以上工程中心的定位、学科发展和酝酿重大课题的需要,现阶段优先资助下列研究领域的课题申请:

1.机采棉生产全程机械化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

2.绿洲主要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关键技术研究与装备开发

3.农副产品转化增值技术研究与装备开发

三、开放课题申请程序

1.申报受理时间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6日。

2.课题申请

    根据资助的主要研究领域填写“绿洲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021年度开放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并签署意见后,将项目申报书提交至石河子大学机械电气工程学院,电子版发送至mhw_mac@126.com。

3.课题审批

采用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本次拟资助开放课题5项左右,每项开放课题资助经费1.5-3万元。

四、经费开支范围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内容;经费不得用于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购置。

课题经费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和石河子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课题经费实行报账制,依照经费使用规定,向本工程中心依托单位石河子大学报账(发票抬头单位为:石河子大学;石河子大学税号:12990000458493855B;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石河子市分行石河子大学支行;中行账号:107604669455;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221号;电话:0993-2058127)

开放课题研究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执行期限不超过三年。

五、项目管理

1.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研究人员应向工程中心提供年度研究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取得成果、发表论文、人才培养等)。

2.课题执行期结束前,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填写《课题报告书》。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总结、成果目录、论文发表等。

3.每一个项目至少发表一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工程中心应为第一署名单位),通讯作者应为工程中心人员。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获奖成果、鉴定成果等)为工程中心与研究者所在单位所共有,发表论文及成果应根据资助来源署名“绿洲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教育部工程中心”。英文名称为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for Production Mechanization of Oasis Special Economic Crop, Ministry of Education。

六、注意事项

1.申报人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

2.项目申请人须填写申请书(见附件2),通过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材料要求:申请书纸质版二份,电子版一份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蒙贺伟

联系方式:13369935035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石河子大学北苑新区

单位:石河子大学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Email:mhw_mac@126.com

邮政编码:832003

说明:邮寄纸质申请书的邮费请自行付清,本工程中心不接收“对方支付邮费”的快递邮件。

附件:附件1.工程中心开放课题申请指南.docx

 附件2.工程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doc

  

 

石河子大学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