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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日期:2015-01-14

各学院学办:

在学校统一布署,各学院共同努力下,我校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进一步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推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石河子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现将2014年石河子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由所在学院民主推荐。

符合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条件的学院,可以结合平时就业工作,就文件中的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考核评分。对于一些可以量化的指标体系,上报时请附带支撑文件(如本学院用人单位信息库、就业座谈会照片等相关材料)。

符合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要求的各学院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可以填报《石河子大学2014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如所带毕业生就业情况明细、平日开展的就业工作图文资料、发表的科研论文及其他富有成效和特色的材料)。每个学院限申报一人,如学院无符合评选要求的,可不上报先进个人。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格式报送,书面材料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和个人请于2015120日前将有关评选材料报送至就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各学院要坚持工作原则,把好审核关,公平公正做好学院的先进推荐工作。

石河子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doc

石河子大学2014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2015114